9月17日,江苏南京发布通知称,自9月20日至22日期间,在金秋房展会上购买新房且在12月31日前完成网签备案的购房人,在各区现行购房补助政策基础上,额外给予购房合同金额1%的补助。
9月15日,广东湛江发布稳楼市新政,其中提出,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包括优化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优化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取消第一及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差别、实施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优化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政策等。
9月13日,四川天府新区发布稳楼市新政,其中提出,支持人才安居需求,购买直管区人才公寓可按8.5折享受不超过50平方米优惠政策面积;在直管区新增购买新房的,每套按房屋成交价的1%给予消费券,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完成网签备案的新房购房者,不用入户,就可享受入学报名摇号。
9月17日,“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发放2024年金秋房展会限时购房补助的通知》。
其中提出,自2024年9月20日至22日期间,在南京金秋房展会上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经展会成交专用章认证的认购协议为准),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购房人,在各区现行购房补助政策基础上,额外给予购房合同金额1%的补助。
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在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后,凭展会购房认购协议(以经展会成交专用章认证的认购协议为准)、网签备案合同及不动产权属证书至市、区房产部门申请办理,其中购买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和雨花台区新建商品住房的,至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办理;购买江北新区和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新建商品住房的,至房源所在区房产部门办理,补助金将于申领后30个工作日内到账。购买现房的,补助申领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购买期房的,补助申领截止日期为2027年12月31日。
9月15日,湛江市住建局等五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其中提出,为进一步降低住房交易成本,满足改善型住房需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同时,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优化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湛江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在湛江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条件及贷款额度与湛江市缴存职工标准一致。
另外,优化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职工家庭成员在全国范围内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在全国范围内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但已结清该笔贷款且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在当地名下没有成套住房的,都视为首套住房,享受住房公积金首套住房贷款的利率政策。
此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单人从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夫妻双方从80万元提高到90万元。取消第一、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差别,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单人从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夫妻双方从70万元提高到90万元。
新政还提出,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购买“带押”二手住房时可以申请“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另外,优化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政策。增加还贷提取方式,职工有一套或多套住房符合同一提取条件的,同一时间段可选择一套住房用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每3个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一套房当前的贷款本息余额,每次提取额度不受当年实际还贷本息额限制,直至贷款结清。
9月13日,“天府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其中提出,支持人才安居需求。获得成都市F类人才安居资格的,购买直管区人才公寓可按8.5折享受不超过50平方米优惠政策面积。获得“天府新区英才卡”或“天府兴隆卡”的人才,在直管区新增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每套按房屋成交价(以网签备案合同总价款为准)的1%给予消费券,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同时,实施惠民购房补助。在直管区新增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每套按房屋成交价(以网签备案合同总价款为准)的1%给予消费券,最高不超过5万元。鼓励小区业主购买本小区新建地下车位,对于本小区业主新增购买本小区新建地下车位的,新增购买第一套(个)的给予2000元消费券;新增购买第二套(个)以上的,每套(个)给予4000元消费券。新增购买非自持的规定最小销售单元的办公类新建商品房的,每套按房屋成交价(以网签备案合同总价款为准)的2%给予消费券。
另外,保障购房入学需求。在新建住宅项目预(现)售前,提供将该片区纳入服务范围的学前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名单。对完成网签备案的新建住宅购房者,若其适龄子女符合入学条件,可参与该片区学校入学报名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