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房租赁条例》已于2026 年 5 月 27 日经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2026 年 8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成都首部住房租赁地方性法规,取代 2007 年的政府规章,法律效力与监管力度全面升级。
一、适用范围
适用:成都市城镇国有土地上的住房租赁活动及监管。
不适用: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民宿等按日 / 小时计费的短租。
二、核心亮点(房东 / 租客必看)
1. 严管 “群租房”,禁止隔断与床位出租
以原始设计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严禁打隔断、按床位出租。
起居室(厅)不得单独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设定单间人数上限、人均最低面积(成都后续将发布具体标准)。
2. 合同 30 日内备案,免费网签即备案
合同签订后30 日内须备案;通过 “成都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 网签,自动备案、全程免费。
备案后,承租人办理居住登记、落户、子女入学、公积金提取等可免交纸质合同。
3. 房东义务:安全保障、不得随意解约
出租房须符合建筑、消防、燃气、环保等强制标准,具备供水供电等基本条件。
不得暴力驱逐、非法解约;提前解约需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4. 租客义务:实名租住、不得违规改造
向房东出示身份证明,如实申报租住人数,不得超标。
未经房东同意,不得改变房屋用途、拆改结构、违规装修。
5. 中介 / 平台强监管
住房租赁企业(长租公寓等)须设立资金监管账户,租金、押金必须通过该账户收付,防止 “爆雷” 卷款。
房源发布必须核验真实,网络平台对虚假房源承担连带责任。
从业人员实名入库、持牌服务,严禁无资质经营。
三、法律责任(重点处罚)
违规群租(隔断、床位出租):罚款 2000 元 —1 万元。
未备案:责令限期改正,逾期可处1000 元以下罚款。
中介发布虚假房源: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5 万元罚款。
平台未核验房源:最高可处10 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可暂停业务。
四、实施意义
从政府规章升级为地方性法规,解决 “群租房、虚假房源、租金挪用、随意解约” 等痛点,构建事前准入、事中监管、事后追责的全链条闭环治理,保障租赁双方权益,稳定住房租赁市场。